追加:进货假货与图案版权 · 核实记录(2026-09-08)
任务来源:读者提了两件真事——「很多人卖东西,手底下员工进了假货,被判刑,卖的是化妆品」;「还有卖衣服的,打印别人有版权的图片,也被抓了」,并且认为「他一点都没有改,我觉得至少应该改下,加个图标,改个颜色什么的」。
原有覆盖:第 11 节的著作权只讲软件、开源许可和职务作品(第 11、12 条),面向受雇的技术人;第 12 节第 19 条的备注里只有一句「商标在投产前先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查询系统查有没有近似注册再申请,本节未核实商标法条文,只作提醒」。做生意的人「进的货是不是假货」「用的图是不是别人的」这两条红线全书没有。落点:第 12 节新增 2 条(第 16、17 条),原第 16、17 条顺延为第 18、19 条;节内「见本节第 17 条」(退场条)改为第 19 条;第 15 条备注里那句提醒改成指向新条。节外无按编号引用第 12 节的地方。
读者那个想法要在正文里明确纠正:改颜色、加图标不构成免责。理由有两条法条: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第(六)项把「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和直接复制并列为侵权行为;商标法把「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直接写进侵权情形——「近似」本身就在射程内。所以第 17 条的标题就写成「改个颜色、加个图标不算『改过了』」。
第 12 节第 20 条(进货假货)
| URL | 复核 | 原文引句 |
|---|---|---|
| https://www.spp.gov.cn/zdgz/202012/t20201227_503682.shtml | 是 |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十七项,修改后的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十四项,第二百二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2020 年 12 月 26 日通过,2021 年 3 月 1 日施行) |
| https://www.spp.gov.cn/xwfbh/wsfbt/202504/t20250424_693977.shtml | 是 | 法释〔2025〕5 号,2025 年 4 月 7 日最高法审委会第 1947 次会议、4 月 11 日最高检第十四届检委会第 51 次会议通过,2025 年 4 月 26 日起施行,共 31 条,废止法释〔2004〕19 号、〔2007〕6 号、〔2020〕10 号。「明知」推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明知』,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一)知道自己销售的商品上的注册商标被涂改、调换或者覆盖的;(二)伪造、涂改商标注册人授权文件或者知道该文件被伪造、涂改的;(三)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又销售同一种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四)无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进货或者销售的;(五)被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发现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转移、销毁侵权商品、会计凭证等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的;(六)其他可以认定为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情形。」数额:违法所得 3 万元以上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销售金额 5 万元以上为「其他严重情节」;尚未销售的货值达到销售金额标准三倍以上同样入罪;达到相应标准十倍以上为「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
| https://www.cnipa.gov.cn/art/2019/7/30/art_95_28179.html(国家知识产权局刊登,2019 年修正文本,现行) | 是 |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七项侵权情形;第六十四条第二款「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6/6/26/art_95_206942.html(2026 年 6 月 26 日修订,第八十七条「本法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 是 | 修订后条号变动:侵权情形移到第七十二条(七项内容一致),合法来源抗辩移到第七十八条第二款(文字一致),行政处理与罚款在第七十四条(违法经营额 5 万元以上可并处 5 倍以下罚款,不足 5 万元或无违法经营额的可并处 25 万元以下罚款)。今天(2026-09-08)现行有效的仍是 2019 年修正版,来源栏按现行版引,同时注明修订版的条号与施行日期 |
第 12 节第 21 条(图案版权)
| URL | 复核 | 原文引句 |
|---|---|---|
| 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011/t20201119_308796.html(第 11 节已在用,可达) | 是 | 著作权法(2020 年修正)第五十二条第(六)项:「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十三条: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责令停止、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并无害化销毁侵权复制品及材料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 https://www.spp.gov.cn/zdgz/202012/t20201227_503682.shtml | 是 |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十项,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第二十一项,第二百一十八条:「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 https://www.spp.gov.cn/xwfbh/wsfbt/202504/t20250424_693977.shtml | 是 | 法释〔2025〕5 号: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为 3 万元以上;「其他严重情节」包括非法经营数额 5 万元以上、复制发行他人作品复制件合计 500 份(张)以上等;达到标准十倍以上为「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违法所得数额巨大」为 5 万元以上,「其他严重情节」包括销售金额 10 万元以上、复制件合计 1000 份(张)以上等 |
| https://www.cnipa.gov.cn/art/2019/7/30/art_95_28179.html | 是 |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
两条都定 A:法条与司法解释原文可逐字核对,数额门槛是明确数字。收益量级「大」——口径是人身自由,两条都通向实刑(避免刑责按阈值属「大」)。成本:第 16 条 钱=0(留票据不花钱)时间=少 毅力=些(要顶住低价货的诱惑);第 17 条 钱=少(图库授权几十元起)时间=少 毅力=些。两条合成性价比均为「高」。
未取得:没有引具体案例。最高法、最高检随法释〔2025〕5 号配套发布的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典型案例在发布会页面里只有名称、未见可逐字核对的案情与判决全文,按「不确定的不写」的规则本轮不引;后续找到全文可以给第 16 条补一个化妆品或服装的真实案例。
统计
全书 380 → 382 条,A 级 237 → 239,性价比「高」189 → 191(一般档占比因总数变化由 33% 变为 32%),book/ 目录下的原始文献链接 735 → 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