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被执行与失信、伪造材料骗贷、陌生人给的糖和饮料 · 核实记录(2026-09-08)
任务来源:读者提了四件事——被列为失信人员之后怎么办、短视频里「把钱和房子全转给亲属、住的别墅登记在公司名下当员工宿舍」这种规避执行的做法行不行、一伙人伪造材料去贷款「薅羊毛」以及拿到钱跑到境外、防新型毒品(不吃陌生人给的糖、公共场所不喝别人给的饮料)。
原有覆盖:第 7 节第 20 条只写了失信名单的期限与删除(重来的路),没写被执行期间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第 8 节第 12 条只写借条与担保;第 9 节第 4 条写的是替人取现转账(两卡),没有骗贷;第 22 节第 3 条写的是娱乐场所里有人递东西就走,没有「被人骗着吃下去」这一侧。四件事都无重复,落点分别是第 8 节新增 2 条(第 12、13 条)、第 9 节新增 1 条(第 5 条)、第 22 节新增 1 条(第 4 条)。原第 8 节第 13 条起、第 9 节第 5 条起、第 22 节第 4 条起顺延。
第 8 节第 13 条(被执行时如实报财产,不转移财产)
| URL | 复核 | 原文引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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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2/content_61738.htm | 是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 |
| 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447931.html(发布页)、http://gzjy.gd.gov.cn/zxxx/content/post_4608108.html(全文) | 是 | 法释〔2024〕13 号,2024 年 12 月 1 日施行,共十六条。第三条第(一)(二)项(虚假和解、虚假转让处分财产权益;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等恶意减损责任财产);第四条「情节特别严重」四项;第五条 认定执行能力「应当扣除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第六条 诉讼开始后、裁判生效前隐藏转移财产的同样入罪,「诉讼开始后,一般是指被告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后」;第八条 案外人通谋协助隐藏转移财产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论处」;第十一条 提起公诉前履行、一审宣告判决前履行的从宽;第十二条 违法处置的财产「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同时废止法释〔2015〕16 号 |
| https://www.spp.gov.cn/spp/fl/201802/t20180205_364562.shtml | 是 | 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九条:拒执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检转载的 1997 年刑法文本第三百一十三条只有 3 年以下一档,须以修正案为准) |
| https://www.spp.gov.cn/spp/fl/202006/t20200602_463888.shtml | 是 |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的撤销权)、第五百三十九条(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高价受让、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行使范围以债权为限) |
| https://amr.guizhou.gov.cn/zwgk/xxgkml/jcxxgk/zcfg/fl/202401/t20240129_83645867.html | 是 | 民事诉讼法(2023 修正)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六)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罚款、拘留)、第一百一十八条(对个人罚款十万元以下,拘留十五日以下)、第二百五十二条(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的罚款、拘留)、第二百六十六条(限制出境) |
「把房子挂到公司名下当员工宿舍」这一具体做法没有对应的官方条文或案例,条目里按解释第三条列举的「无偿处分」「虚假转让」和第八条的共犯规则回应,不单独引用短视频里的说法。
第 8 节第 14 条(失信名单与限制消费)
| URL | 复核 | 原文引句 |
|---|---|---|
| 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37182.html | 是 |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7 修正)第一条六项纳入情形;第二条 期限二年、可延长一至三年、主动纠正可提前删除;第三条 不得依第一项纳入的四种情形;第四条 未成年人不纳入;第十条 七种情形三个工作日内删除 |
| https://www.court.gov.cn/shenpan/xiangqing/1650.html | 是 | 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2010)第三条八项禁止消费与兜底项;第八条 生活或经营必需须申请获批;第九条 提供担保或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可解除 |
TODO(待核实):该规定 2015 年经法释〔2015〕17 号修改,名称改为《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最高法公报页 http://gongbao.court.gov.cn/Details/3428801e5872c885b0a421b4e30ece.html 在本机 WebFetch 与 Invoke-WebRequest 均返回 502,法院系统其他转载页超时,未能逐字核对修改后的第三条。条目按 2010 年文本引用并在备注里写明。
第 9 节第 5 条(伪造材料骗贷、逃到境外)
| URL | 复核 | 原文引句 |
|---|---|---|
| https://www.spp.gov.cn/spp/fl/202012/t20201227_503700.shtml | 是 |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十一条:骗取贷款罪现行文本「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21 年 3 月 1 日施行。最高检转载的 1997 年刑法文本此条仍是修正前的表述,不能直接引 |
| https://www.spp.gov.cn/spp/fl/201802/t20180206_364975.shtml | 是 |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四类虚假手段与三档刑)、第二百八十条(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第八十八条(立案侦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
| https://www.spp.gov.cn/spp/xwfbh/wsfbt/202204/t20220429_555906.shtml | 是 | 立案追诉标准(二)(2022)第二十二条 骗取贷款「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第四十五条 贷款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
| 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604/t20260428_726494.shtml | 是 | 官方案例(检察日报 2026-04-28,最高检网站):126 人团伙、16 省市、80 多家银行网点、骗贷 3000 余万元;「包装组」伪造材料把无业人员包装成优质客户、「培训组」模拟面签、「跟贷组」全程陪同;承诺给「白户」贷款金额三成好处费;追诉 105 名「白户」;2026 年 1 月 29 日、2 月 3 日一审判 80 人,其中「以贷款诈骗罪、洗钱罪判处时某、黎某等 4 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至二年四个月不等」「以贷款诈骗罪判处张某等 76 人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白户」辩称无非法占有目的未被采纳(无工作、无固定资产、分成用于个人消费) |
| https://www.nia.gov.cn/n741440/n741547/c1013311/content.html | 是 |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不准出境 |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使用伪造、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由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三条增加,本轮核对到原文,条目正文未展开,仅在第 9 节第 14 条已有覆盖。
第 22 节第 4 条(不吃陌生人给的糖、不喝离开视线的饮料)
| URL | 复核 | 原文引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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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110/t20211011_531831.shtml | 是 | 最高检网站 2021-10-11:「这种『上头』电子烟内含有被国家整类列管的合成大麻素成分,本质上是一种新型毒品」;烟油「可以通过添加食用颜料变成各种颜色、各种口味」「在外观上和普通电子烟基本一致」;「一般在酒吧、KTV、宾馆等场所呼朋引伴推销……诱导他人吸食」;「国家将于当年 7 月 1 日起正式将整类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列为毒品进行管制」;该地区「未成年吸食者占比近四成」 |
| https://yjj.sh.gov.cn/qtgzwj/20230911/3b612c94e35b4b63abba314c972a2593.html | 是 | 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3 年第 120 号):「将地达西尼、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2023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nmpa.gov.cn 原文页在本机恒返回 412,取上海市药监局转载页,其页尾附原文地址 |
| https://www.spp.gov.cn/spp/fl/202506/t20250627_699863.shtml | 是 | 治安管理处罚法(2025 修订)第八十四条:非法持有少量毒品、向他人提供毒品、吸食注射毒品、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精药品,「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吸毒的还可责令六个月至一年内不得进入娱乐场所;第八十五条「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 https://www.spp.gov.cn/spp/fl/201802/t20180206_364975.shtml | 是 | 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判 3 年以下,情节严重 3 到 7 年;强迫的 3 到 10 年;对未成年人从重 |
| http://www.gd.gov.cn/zwgk/wjk/zcfgk/content/post_2520706.html | 是 | 禁毒法第三十三条 社区戒毒三年;第三十八条 强制隔离戒毒的四种情形;第四十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期限二年,最长可延长一年 |
未取得:合成大麻素整类列管公告(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 2021 年)的原文页。公安部站点全站 521,中国长安网连接被重置,其余均为地方转载。条目里的列管日期与「整类列管」表述取自最高检网站上述报道,不单独引用地方转载页。「被下药之后常伴随抢劫、性侵、敲诈」没有找到公开的官方统计,条目备注里明确写为经验判断,不给数字。
顺带订正
第 12 节第 4 条备注里的「挂名法定代表人的风险见第 8 节第 18 条」指向的是第 8 节的挂名法人条,该条在本轮之前已经是第 18 条(旧引用即已过时),本轮插入两条后为第 20 条,一并改正。